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
根据教育部划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统一为线下复试,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并在通过复试资格审查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 120%,不超过200%。
(一)复试范围: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总分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8 |
57 |
273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51 |
77 |
350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 |
51 |
77 |
350 |
2. 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院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物理电子学(01) |
24
|
电路与系统(02)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3)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全日制
|
不区分
|
5 |
学科教学
(物理)非全日制
|
5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全日制 |
不区分
|
5 |
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非全日制 |
4 |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学术学位硕士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专业学位硕士,初试总分为500分的,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降60分;初试总分为300分的,复试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降40分。
4.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初试成绩以加分后的为准,如加分后达到了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则一并列入复试名单。以下情况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行加分。
(二) 复试对象的条件和要求
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一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所有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调剂考生:
调剂工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调剂的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基本要求是: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8)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9)调剂考生入围复试名单筛选办法:以调剂系统开放调剂志愿填报时间段为限制条件,对于在同一开放时间段内填报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如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或自命题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依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同等条件下,如考生有学科竞赛(如挑战杯、互联网+、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等)获奖证书、发表学术论文等证明其科研能力的相关资料者优先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时间
本学院将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实施分批次进行复试,同一专业同一形式复试,原则上4月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复试时间请关注各招生专业发送的复试通知。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4日
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4日
第一批调剂生复试时间:预计在4月9-10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所有考生均要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过程恪守诚信。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给报考专业所属学院: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应届考生:学生证或在读证明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报考阶段已经向我校提交证明的不用再次提交;
6.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盖有公章的成绩证明;
7.《202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见附件1);
8.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复试时还需提交加盖有关单位公章的定向协议书。
少数民族高层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交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证书;
10.《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1.其他能力证明材料和学院规定的其它材料。
特别提示: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第一阶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能力测试由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实施。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首先由考生用外语进行自我介绍,然后开始现场问答。现场问答采取每个考生随机抽取外语测试题的方式进行。最后,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察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专业课测试
各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笔试科目 |
笔试时间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电子技术或数据结构(包含《电子技术》和《数据结构》) |
120分钟 |
045105 |
学科教学
(物理)
|
物理教学论(包含物理教育学原理和物理教学技能理论与实践) |
120分钟 |
045120 |
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 |
电子信息综合(包含电路分析、数字电路、模拟电路知识、C语言程序设计等) |
100分钟 |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涵盖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及综合面试,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分两个环节进行考核,第一环节考生自我介绍,第二环节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由各专业复试工作小组全程负责,并填写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记录表。考核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30分钟左右。
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 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
2.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 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二、体检
我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收拟录取5天内)交至通信与电子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学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
三、录取
(一)录取类别
我校拟录取研究生按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
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须调档案、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全脱产学习,人事关系转入我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非全日制(含非定向、定向)研究生不调档案,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原则上不安排住宿,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二)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 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
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我院将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在通信与电子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复试及调剂录取规定研究生院工作咨询电话:0791-83876373、83823357;电子邮箱:jxksdzj@163.com 。
学校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和投诉电话: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纪委监督检查室:0791-83805935。
五、其他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3. 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4.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5. 复试过程中,相关信息更新请考生及时关注通信与电子学院网站通知。
六、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复试联系方式: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8817518957,邮箱:415304599@qq.com
学科教学(物理)专业:联系人:易老师,电话:15079186720,邮箱:2844914021@qq.com
职业技术教育(电子信息):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3576931367,邮箱:20423232@qq.com
附件1:2023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docx
附件2: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