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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
  • 来源: 更新时间:2018-04-11 15:18:27 点击数:次 字体:【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学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

     

        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赣科师研究生函【20187号),为切实做好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名单

    电子科学与技术

       长:殷志坚

    纪检委员:宗文军

       员:詹华群熊志华、杨  凡、杨  

          

    负责调剂平台人员:杨  

        像:已装摄像头

    学科教学(物理)

        长:易小杰

    纪检委员:涂晓群

        员:肖令平、肖重发、占华林、柳  

        彭钰瑜

    负责调剂平台人员:杨  

        像:已装摄像头

    二、专业复试安排:

    电子科学与技术  时间:3月29

    具体时间

    地点

    内容

    上午9:00—11:00

    第二实验楼202

    专业综合知识(包含模拟电路、单片机、C语言程序设计

    下午130440

    第二实验楼303

    专业面试

    学科教学(物理) 时间:3月29

    具体时间

    地点

    内容

    上午9:00—11:00

    第二实验楼204

    物理课程与教学

    下午2:00—440

    第二实验楼305

    专业面试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确定复试对象的条件和程序:

       对初试成绩符合一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一志愿报考我学院的考生,复试比例按照不超过计划数150%差额确定复试对象。

    (二)复试内容:外语能力测试、笔试、面试

    (三)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100分,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原则上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复试录取原则

    (一)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我院最终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报考志愿等,拟出录取名单。

    (二)未经复试的考试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期间若发生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一律不予录取。

    (四)录取时按照复试合格考生数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五、其他

    复试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林  电话:19970148864

    复试方案.pdf

    (通电)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实施办法.doc

     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几点补充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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