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42号
校属各学院、科研机构:
根据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的结题验收要求,学校将加强各级项目的结题验收力度。请各有关项目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结题的有关准备,保质保量按时结题。现将2018下半年度统一办理科研项目结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申请结题的教师仔细阅读相关结题材料规范要求(见附件1),按时结题。
二、办理结题的项目范围:根据项目合同书(或带立项批复的申请书)的要求,对已达项目研究期限并已完成预期研究目标的科研项目进行结题。主要包括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校级科研项目等(上级主管部门对结题有另行要求的项目,按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通知另行执行)。
三、结题材料要求:
(一)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南昌市社科规划项目
1、请项目负责人按照各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结题规范要求(附件1)备齐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可参照项目申请书、立项通知、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相关成果复印件(需提供成果原件备查,论文成果原件当场核查当场返还,不得留存科研处;著作类成果需提供原件)的顺序装订(不同类别课题的材料略有差异,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中相应课题的管理办法),A4纸打印,并制作封面胶装成册,一式3份。省教育厅科技计划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结项需附三位正高专家(其中至少两位校外专家)亲笔签名和单位盖章的鉴定意见;符合免于鉴定条件者,在项目《终结报告书》中注明免于鉴定的理由。
2、以上结题材料的电子版(含汇总表)(含附件2:汇总表)打包成压缩文件以“项目类别(如省教育规划项目)结题材料-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发送至kycxmk@163.com;纸质材料(含部门盖章汇总表)于11月30日下午4:00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枫林校区第二办公楼219室)。其中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题材料请于11月18日下午4:00前提交材料。
(二)校级课题
1.请项目负责人填写《结题报告书》,并以申请书、成果(封面、目录及正文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式两份(校级重点培育实验室/研究基地、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校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博士启动基金项目需胶装成册),所在部门盖章。
2. 以上结题材料电子版(含附件2:汇总表)打包成压缩文件以“校级课题结题材料-项目名称-主持人”命名,发送至kycxmk@163.com;纸质材料(含部门盖章汇总表)于11月30日下午4:00前统一交至科研处项目科219。
注:各级各类项目结题相关表格见科研处网站“下载专区”栏目。
(三)其他要求
1.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有发生情况变更,并已报相关上级部门审核批准的,请在结题材料中附上《项目变更审批表》。
2.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要延期,且延期时间在半年以上的项目,需提前半年提出申请,原则上项目延期时间不超过一年。
3.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如申请成员变更,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外,所有涉及人员(含新增、退出及排序变动人员)必须在项目变更申请表上签字同意。
申请项目变更的项目负责人可在科研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相应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填写附件2中的汇总表,于11月30日下午4:00前报科研处项目科(电子版发送至kycxmk@163.com),其中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申请于11月18日下午4:00前提交。
联系电话:88539272(872)
联系人:孟玮 王娜 李雪
各类结题规范要求.zip
结题及项目变更申请汇总表.xls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