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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信与电子学院雷氏奖学金评定办法
  • 来源: 更新时间:2020-07-19 21:02:21 点击数:次 字体:【
  • 雷氏奖学金由江西省恒昆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雷金平先生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激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和创业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我院大学生创新水平、创业能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为做好雷氏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规范评定程序,严格发放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雷氏奖学金落到实处,根据雷金平先生的建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评定办法。

        第一条 评定时间及对象

        1、评定时间:每学年第1学期;

    2、评定对象:通信与电子学院在读研究生和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第二条  评定名额和奖励标准

    1、评定名额:

       本科生:每年15名左右,根据参评情况适当调整;

       研究生:原则上每年1名,根据参评情况适当调整。

        2奖励标准:2500/人年。

        第三条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积极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秀;

    6、在国家级、省级各类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和创业实践活中获三等奖以上者,荣获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者,英语成绩特别优秀者,因好人好事社会影响较大者,顽强励志者,以及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者优先参评。(团队获奖者,重点考虑团队主力)

        第四条 评定程序

        1、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党政联席会按择优原则确定获奖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后,组织学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学院雷氏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五条 发放与监督

    雷氏奖学金评定之后,奖金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到位。学院要做好雷氏奖学金获得者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雷氏奖学金。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雷金平先生;

    2、日常事务委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通信与电子学院处理。

     

     

    通信与电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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