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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 研究中心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 来源: 更新时间:2024-07-17 09:57:08 点击数:次 字体:【
  • 各高校、科研院(所)、部门:

    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是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下,于2022年成立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围绕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以人工智能与智能感知理论、算法,三维重建、目标感知和识别,无人移动载体自主导航及智能控制,无人移动载体协同工作与控制,与工程中心研究内容相关的其他技术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在人工智能与智能感知理论、算法和无人移动载体等相关领域,需求技术突破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我校的内涵发展和申博等提供强有力的科研支撑。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为了加大开放力度,提升科研水平,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用于资助符合本工程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发展需求的科研课题。

    一、资助原则与领域

    1.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采取择优支持的原则,对申请的开放基金项目进行选择性资助,资助校内、外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具有前沿性、创造性和重要应用前景课题的合作研究。

    2.开放基金项目主要资助人工智能与智能感知理论、算法,三维重建、目标感知和识别,无人移动载体自主导航及智能控制,无人移动载体协同工作与控制,与工程中心研究内容相关的其他技术等研究领域、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的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申报重点支持方向具体见《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

    二、课题资助额度及要求

    2024年度开放基金项目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课题申报与评议

    1. 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相关研究基础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开放基金项目。为保障开放基金项目的执行和管理,每项开放基金项目要求至少有一位本省重点实验室的固定成员作为该开放课题的参加人、联系人,协调相关工作。

    2. 申请者须参照《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暂行管理条例》(附件2)、《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请指南》(附件1)和本通知的要求,填写《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申请书》(见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单位公章),提交《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申请书》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者本人签字)及相同版本的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1份。

    3. 开放基金项目起始时间为20248月,执行期限1-2年。

    4. 开放基金项目由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批准资助项目及金额,并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处备案。

    5. 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受理时间为2024715-2023年720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批准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将于2024730日前通知申请者。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学府大道569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行政楼423室, 邮编:330038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13576931367

    E-mail: 2042323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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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无人感知系统与人工智能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2024.7.15